为深化“我为群众办实事”实践活动,积极回应群众对执行案件的关注,扩大执行案款集中清理发放成效,促进全国第二批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成果转化,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,最高人民法院于11月18日上午10点30分在全国法院开展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。活动以视频会议形式开展,在最高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设立主会场,各省设立分会场。
福建法院分会场设立在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指挥中心,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、副院长罗志沙,执行局局长许寿辉以及福州中院、鼓楼法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现场发放活动。全国人大代表卢玉胜,福州市人大代表陈能华、郑书鸿现场见证,部分媒体受邀参加活动。
此次全国法院执行案款集中发放日活动,福建全省共有9个中级法院、35个基层法院参加,共涉及953件案件,涵盖涉金融、中小微企业、农民工工资等案件类型,664名当事人参加了集中发放活动,全省实际发放执行案款11.13亿元。
据悉,今年1-10月,福建法院受理各类执行案件37.15万件,结案31.89万件。执行完毕率33.29%,实际执结率51.55%,实际执行到位率25.96%,均位列全国法院前列。在法定期限30天内正常发放执行案款156.47亿元,涉及案件11.5万件。清理发放无法定事由超30天未发案款84.86亿元,涉及案件5.63万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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